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

強制驗樓驗窗 擬明年底實施 2010 -1 -22

經過兩年公眾諮詢,發展局今日會刊憲《建築物(修訂)條例草案》,提出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計劃立法建議,所有逾30年樓齡的私人樓宇業主須定期驗樓,逾10年樓齡則要定期驗窗,房協會資助業主首次驗樓費用,發展局預計條例若通過,最快明年底生效,合資格樓宇全部完成首次檢驗相信需時7至10年。

發展局下月3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,估計於明年底或2012年初實施,屆時逾30年樓齡的私人樓宇業主須每10年為樓宇的公用地方、外牆和伸出物檢驗,逾10年樓齡的私人樓宇業主須每5年檢驗所有窗戶(見表)。

每年選2000樓宇驗樓

現時,全港有逾1.6萬棟樓齡超過30年的私人樓宇,當局預計10年後會增至2.6萬棟。建築事務監督將於條例實施後,每年分別揀選2000棟私人樓宇,要求其業主驗樓,另每年揀選5800棟私樓要求業主驗窗,屋宇署長區載佳指,署方會根據樓齡、樓宇狀、維修紀錄等揀選樓宇。

被要求強制驗樓和驗窗的業主,不論有否設法團,都要聘請註冊檢驗人員驗樓和驗窗,否則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,「若只有一兩個業主堅持不願為整棟大廈驗樓,我們會確保不會懲罰無辜的業主」,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說。

房協有條件資助首次檢驗

區載佳指出,一般驗樓的費用為每戶400元至2400元,平均約800元,而驗窗則約每戶平均400元。房協會向已成立法團的業主提供全數資助,申請資助的業主毋須經入息審查,但其市區物業應課差餉總值不超過10萬元及新界應課差餉總值不逾7.6萬元,受資助的大廈總戶數亦不得超出400戶。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說﹕「我們不能無條件資助,無理由連豪宅業主也資助,但有關資助門檻已令約八成目標樓宇的業主受惠。」

業主亦可透過現時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,申請驗樓報告建議進行的工程開支津貼。若驗樓及工程完畢仍發生因大廈結構問題導致的意外,如鋁窗墮下,區載佳表示,屆時會按意外原因再決定由業主、驗樓人員還是承建商負責。

若業主於條例生效前參加房協的自願樓宇評級計劃,透過自願樓宇結構、樓宇服務設施、管理等獲得評級,則可豁免強制驗樓。房協發言人指出,有關計劃對樓宇結構的要求遠高於條例要求,豁免獲評級樓宇強制驗樓不會影響公眾安全。

發展局今天會就《土地(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)(指明較低百分比)公告》刊憲,把強制拍賣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,預計4月1日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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